向男校体育部建议
说句公平话,这一学期来,男校体育部对于同学课余体育的促进,其努力的程度是值得称赞的。但有两事,尤其需要即为改善,以臻完美之境。 (一)体育部一方面奖励学生参加球类竞赛,一方面则以竞赛时间不能顾虑到竞技者的困难而无形中加以限制,这是矛盾的事情,有待于改善者一。我们知道,教务处编制课程表,往往因实际上的困难,不能不安插于午后四时至六时之间。竞技者若碰巧四时有课,同时又须举行球赛,两者之间,必须取一舍一。功课既不能放弃,球赛又不许展期,(体育部顾及竞赛进行之顺利,依期举行球赛似乎是惟一先决条件。不然,每因一两人延期,而影响球赛的整个进行,而推延球赛结束于无期。)左右为难,苦不胜堪。我们认为,补救方法,便是体育部于竞赛前公布征求竞技时间表一张,挑选其空暇时间,为球赛举行日期。以上所言,指个人球赛(如网球、乒乓球等等)而发,班际赛固在例外也。 (二)本学期来,男校体育部宣布体育馆不外借了。此事在体育部,固可省却许多麻烦,但影响本校课外团体活动,则不容忽略。燕京课外组织,如班会、生物学会、经济学会、社会学会等,会员均在一百人左右,开会地点,惟有体育馆最为适宜。现在男校体育馆不外借,如同时女校体育馆及适楼礼堂又有他用,开会地点,除借露天旷场,寒凤习习之中举行外,将复何适?抑有进者,女校体育馆每晚九时,多有球类练习;适楼礼堂,姑不论其狭小,每星期也有许多固定集会(如歌咏队等等),外借机会,实在有限。所以,我们请求体育部勿斤斤计较其自身便利,而以全校整个学校生活为前提,凡属会员众多之集会,均予以借用体育馆之权利,为盼为幸!
(原载《燕京新闻》 1936年10月20日第二版) |